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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企业法律顾问之服务
    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是企业管理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就是通过导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预控,更为有效地支持企业经营管理。顾问律师不仅能够通过以预防为主的工作,使贵司减少为解决纠纷、进行诉讼产生的开支,而且还能通过帮助贵司完善内部管理、参与经济谈判等工作,直接为贵司产生经济效益。

   
一、企业为什么要聘请法律顾问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也不断发生变化,这既可能给公司带来更加丰厚的竞争回报,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更多的风险。
   
公司风险主要有自然风险、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其中前两种风险分别是以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为特征,具有不可控性。而法律风险是以势必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具有可控性。但事实上,公司对法律风险往往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从而带来相当严重的法律后果,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如中国人寿、华为、长虹、中航油(新加坡)、安然、世通公司、帕玛拉特、安达信等公司对法律风险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未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是众所周知的。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原总裁杰克韦尔奇在回答别人问他最担心什么问题时,他说: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公司法律风险是一种商业风险,商业管理人员有责任像管理企业商业经营的其他风险一样管理法律风险。所以,聘请法律顾问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公司商业风险管理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公司可持续性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加强和提高企业法律风险意识
    1
、加强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法律风险知识的培训力度,使决策者了解本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
   
这些风险会对企业有什么样的影响?如果企业高管能理解到法律风险可能会产生的影响,他们就会有意识地去防范风险,就能够主动将与法律风险相关的业务交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而不是走走过场。我们要求强化企业领导人的法律风险意识,并不是要求企业家精通法律,成为法律专家,而是要求企业家在决策的时,必须树立相应的法律风险意识。在实践中,有一些企业家对某项决策先作判断,自己认为没有法律风险的,就不再通过法律顾问的评判;自己认为有法律风险的,会寻求法律顾问的评判。结果,正是自己认为没有法律风险的决策,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为法律的判断与非法律的判断对行为分析的角度是不一样的。因此,企业家的法律风险意识,不仅指他们对法律风险认知的程度,更重要的是指他们主动寻求法律顾问机构支持的自觉性。因此,作为民营企业的决策者,首先应当选择法律来为企业保驾护航。企业法律风险也是一种商业风险,企业管理者有责任像管理商业风险一样管理法律风险。
    2
、注重培养企业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
   
职工是企业的主体,是产品的创造者,由于其工作岗位的不同,不同程度的都会发生不同类型的法律风险,其造成的后果也不尽相同。例如,生产工人、质检人员如果放任不合格的产品流向市场,会给企业带来用户投诉、质量赔偿、企业商誉受损等系列法律风险。因此,民营企业有必要针对不同工作岗位的职工,通过管理流程控制、员工全面培训计划等方式来积极引导和培育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的目的,并不是要束缚员工的手脚,而是要通过风险识别,将企业存在的各种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二)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理念
    公司首先应当树立以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为主,以事后救济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
    1
、事先防范是基础
   
事先防范与事后救济相比,事后救济的成本高、效果差。事后救济往往是诉讼或者仲裁,由于第三方介入争议裁决,为第三方裁决投入的成本,自然都超过正常的交易成本。第三方裁决为主的事后救济,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法律上是应该赢的官司也可能受地方法治环境的影响结果输了;或者官司虽然赢了,但是无法执行;或者赢了官司,输了生意。因此,事后救济的结果往往杀敌一万损兵三千。而有效的事先防范,能够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也就保障了公司正常、持续、健康的运转。
   
一个公司在事前防范的投入与事后救济的投入是成反比的。美国一家律师事务所经过调查研究发布的关于中国企业百强法律风险分析的报告,有效地提升了国人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关注与重视。根据他们的研究成果,企业法律风险评分每一百分即意味着企业投入法律风险防范的费用应占其产值的1%。中国企业平均的法律风险评分为42分,用于法律风险防范的费用应为产值的0.42%,而目前却仅为0.02%,很值得我们反思,也需要我们不断学习。
   
事前防范投入成本大,事后救济投入的成本就小;事前防范投入成本小,事后救济投入的成本就大,并且,取得的效果还比较差。这正印证了中国古代关于扁鹊医术的故事。中国古代有位神医叫做扁鹊,有一回皇帝夸他是天下第一神医。扁鹊却认为自己的大哥远胜于己,因为他总是在病人尚未发病之际即将其身体调理健康;二哥也比自己高明,因为他总在病人刚刚发病之初即有效控制病情;而自己只能在病情恶化后才出手治病,虽赢得更大名声却对保护病人健康最无能。
   
所以,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防范。事前控制就是公司自身的免疫系统,能够使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于未然。但是,事前未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等到法律风险已经产生并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才寻求弥补。往往是即使请来了名气再大的空降兵,结果也于事无补。
  
 2、过程控制是关键
   
过程控制关系到法律风险在公司运作中是否得到有效控制,过程控制贯彻并渗透于公司运作的每个过程,关系到公司每个部门,甚至每一个岗位。事先防范做好了,但过程控制没有做好,同样也不行。例如:一份合同签订时对我方很有利,但是,在履行过程中,双方的信函往来或形成的会议纪要足以变更原有的合同条款。因此,法律风险的过程控制是风险防范的关键因素,过程控制做好了,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就做好了,公司的法律风险就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事后纠纷也就少了。

   
(三)公司法律风险的基本特征及其成因
   
企业法律风险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对于法律风险含义,人们有着不同的看法。目前,还没有一个关于法律风险的标准定义,即使作出这样一个定义也未必有多大益处。在此,法律风险仅仅指律师能够识别并予以防控的风险。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律环境变更、意外事件发生、第三方行为、企业或其员工的行为(其性质包括合法的与非法的行为,其形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与企业愿意相违背的、使企业遭受不利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企业法律风险一般包括这样几个特征:(1)只是一种可能性,肯定发生的或不可能发生的都不是风险;(2)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3)这种不利的法律后果违背了企业的主观意愿;(4)法律风险的成因复杂:包括法律环境变更、意外事件、第三方行为等外部因素,也包括企业及其员工合法的和非法的行为、主动与被动的行为等内部原因。
   
企业法律风险基本成因:
    1
、法律环境变更。国家法律的变更、经济宏观调控以及对某一特定产业政策的变化,都可能导致特定企业的法律风险。此类法律风险是法律本身导致意外和不利后果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源于:(1)法律的变化或者发展;(2)不明确的法律变得明确;(3)尽管法律是明确的,但存在广泛的认识错误或者被广泛地忽视。此种原因所致法律风险有着广泛的影响,因为它对法律的全面实施而不仅仅是某个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产生影响,可以被视为一种环境风险(environmental risk。国家政策法律的调整一般都会有前兆,企业密切关注和科学预测是可以有效防范的。当然,缓释措施只能减轻法律风险的不利影响,而不能阻止其产生,因为此类风险是单个企业所无法控制的。

    2
、意外事件发生。对不可抗力和其他意外事件(如企业主要领导人身体意外)的发生,企业可以通过紧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在法律范围内努力将其损失尽可能地降至最低。
    3
、第三方行为。这里一般指第三方主动的加害行为,对此可通过企业内部风险防控机制进行有效控制。
    4
、企业决策失误。这里是指企业在对成本、风险和预期效益之间进行比较后作出甘冒风险的决策,这种法律风险是企业在预见到的前提下进行抉择的一种结果,也往往是不得不冒的一种风险。对此,只有通过加强科学的法律风险分析,降低法律风险发生的几率。
    5
、企业员工行为。这里的行为既包括合法的行为(如对外签合同受骗),也包括非法的行为(如蓄意破坏企业财产);既包括不应为而为的主动行为,也包括应为而不为的消极不作为;既包括员工故意为之的道德性风险,也包括员工过失导致的素质性风险。此种风险的应对之策应该是加强企业员工的思想和工作素质建设,强化防范风险的机制。

    (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特点
    1、相融性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应当与公司自身的管理体系相融合,并且渗透于商业风险管理的每一环节,成为商业风险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与商业管理体系一样,以促进公司实现商业目的为最终目标。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构不能与公司自身的管理体系相冲突,同时需要考虑建构成本与效益相一致原则。防范公司法律风险,同时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和交易效率。
    2
、系统性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注重各个环节、各项内容及公司各个实施部门的统一协调,有效实现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的目标。
    3
、 操作性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注重与每一个公司自身固有的商业目标、商业模式、商业地位及人员素质相结合,以确保其具有可操作性。

   
(五)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内容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主要包括九个子项目: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合同风险防范体系;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保障体系;

     
公司重大重组项目风险防范体系;

      
公司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公司法律风险救济机制;

      
公司法律培训;

      
公司法律风险年度评估报告。

   
在此,我们重点介绍公司合同风险防范体系和公司法律风险年度评估报告。
     1
、 公司合同风险防范体系
   
公司合同风险防范体系的首要目标在于有效防范合同纠纷,努力做到零诉讼,以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我们认为合同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应当全面梳理公司的合同风险。从客户分类、业务分类、交易模式分类出发,综合考虑产业链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对公司的合同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从哪一角度出发更适合公司合同的法律风险分类管理。第二,建构合同模板。在对公司不同类型的合同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建立合同模板。合同模板的建构必须符合有效性、确定性、合理性、操作性、主动性原则。第三,合同操作指引及风险提示。对合同模板的具体操作和操作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一步作出详细规范。第四,合同流程管理。包括:签订前管理、签约管理、履行管理、凭证管理、预警管理、评审管理。第五,合同培训。
    2
、公司法律风险年度评估报告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构是公司商业风险管理的长期方案和目标。公司法律风险随着公司外部的法律风险环境和公司内部商业战略的调整而不断的发生变化。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后,法律风险应当重新评估,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也要做相应的调整。比如,公司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很多原来适用的商业活动规则都将发生变化,公司章程被提到相当重要的位置。这时,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合同风险防范体系、公司重大重组项目风险防范体系、公司法律风险预警机制都要作出相应的调整。此外,公司外部产业链变化、公司内部商业战略调整、商业安排调整都将使公司法律风险发生变化。因此,公司有必要经常性地对公司法律风险进行评估。通过全面调查和梳理公司经营所涉的法律事项,并就公司年度商业安排制定出法律风险防范重点,提出防范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尽职调查、风险披露、方案论证、预案设计等内容。

   
(六)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构的程序安排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首要的是需要公司决策层的高度重视并设置专门的法务机构,如此,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才可能得以建构并执行。在公司决策层作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构决策后,我们认为,应当完成以下各个阶段的工作:
    1
、尽职调查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九个子项目具有相对独立性,公司在体系建构前都具有自己的特点、模式,公司对各子项目建构的紧迫性也不一样。为确保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子项目与公司自身的管理体系相融合,各子项目的建构具有可操作性,充分的尽职调查是第一步。
    2
、体系建构 在充分的尽职调查基础上,建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各子项目。包括建构各子项目的模板,各子项目的操作指引及风险提示,流程管理等。
    3
、体系培训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各子项目,必须渗透与公司自身管理体系,公司的管理层,甚至每个雇员都必须是在公司运作中贯彻执行该体系内容,因此,培训对体系是否有效执行至关重要。
    4
、体系实施 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构及培训完成后,进入体系实施阶段。要使公司的每个雇员都在公司运作过程中,自然地贯彻执行体系内容。
    5
、体系维护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问题,公司需要专门的内部法务人员对该体系进行维护。
   
总之,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构是相当重要、相当艰巨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构需要公司外部律师和公司内部机构对体系的建构作出统筹安排,需要公司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和公司各个部门的相互配合。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构的目标是把公司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纳入法治化轨道,从而有效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和交易效率,为公司业务创新提供制度保障,进而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只有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各子系统都运转良好,公司法律风险才能得到有效控制,才能为公司可持续性的高效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的重要性
    一般认为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企业的作用主要是诉讼任务,对企业管理事后发生的危机进行处理。其实,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的意义是通过导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机制,加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更为有效地支持企业经营管理,为企业制定一套新的有效地预防法律风险管理的运行机制。
   
事实上,法律风险防范功能必须有机的融入企业原有的经营管理体系内,才能发挥其预防、控制的功效。这也是将法律事务工作重心前移,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制度保证,这样可以把法律风险防范成为一种常规性的管理工作,并贯穿在企业的各个业务流程中,嵌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工作中。这种融进防范功能、危机处理功能的企业管理系统,已经不是传统管理功能的简单重复与重组,而是在整体功能上融企业稳步发展机理与风险防范机理于一体;集企业顺利发展时期的预防和企业发生法律风险时的危机处理于一身;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决策失误、管理失误等风险,置于有效的监测和控制之下,使企业的一切管理行为均在有序地均衡状态下自我运行,最终保证企业阶段性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参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构
    根据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机制建设的需要,应该对现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功能结构进行调整,融入法律风险防范的新思维。
   
从企业管理体系的功能分工来看,企业管理的功能系统应当包含三大职能:战略管理、执行管理、风险管理。各职能的分工如下:
   
战略管理:主要是规划、决策、计划、公关的功能。它的主要有发展部、财务部、策划部、人力资源部、公关部等职能部门。
   
执行管理:其主要功能是将战略规划、决策、计划付诸实施。包括调度指挥功能的生产调度部、市场营销部,和为生产经营提供各项服务的原料供应部、设备动力部、技术开发部、人事劳动部等职能部门。
   
风险管理:对战略管理和执行管理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功能。主要部门是法律顾问、企业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审计部、安全部职能等。   
   
法律顾问职能主要有:

    1
、一般法律风险预控。是指对企业内部生产过程的常规性的预控。如日常法律事务的咨询,合同的审查,起草、修改、制作有关法律文件等。
    2
、全面法律风险预控。是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内外部环境的综合性的预控。它是在上述对内一般性预控统计数据综合的基础上,行使其全面预控的职能。即对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给企业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行预测、预防及控制。
    3
、危机管理。是指企业发生诉讼、重大决策失误、政策突变等突发事件,使企业陷入困境或遭受挫折时,由企业最高决策层直接领导,由律师以及所有需要参与的职能部门,经特殊组织程序和特别规则运作下的危机管理。
   
在法律风险管理的职能中,一般预控是企业内部日常性的法律预防与控制,这种职能可以由企业聘请律师进行日常法律顾问的实现。全面预控是在企业风险管理理论指导下的,旨在监测企业内外部不利因素对企业可能造成损失的预防与控制,它是对一般常规性预控职能进行综合化的预控。危机处理是在发生特殊事件条件下的特别处理方式,旨在避免企业陷入危险境地的一种特殊处理方法。在非常时期可以就有关专业法律问题,聘请专业中介机构,为企业风险处理提供咨询服务。

   
(二)法律风险管理的新职能
    根据企业管理系统功能的调整,战略管理部门和执行管理部门的职能在原企业组织中已经设定,其职责范围也基本保持不变。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中,质管、安全的职能范围也基本不变,但日常法律顾问、企管部、审计部的职能有所加强。
   
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职责有:政策法规研究、重大决策把关、各项合同审核、重点业务流程监控、法律风险知识培训等;同时收集各种管理失误事件或案例,总结本行业的经验和教训,设置预控案件档案;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测与对策模拟,设计危机处理预案并进行模拟试验,在事件发生时提供给决策层参考。

   
(三)法律风险管理职能的融入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构的组建,只有融入原管理组织机构中,才能发挥其应有的防范风险的功能,这样必然导致企业在经济上要投入,组织机构和人员要增加,原管理机构要进行调整,也许有人认为会给企业增加许多开支。事实上,法律风险管理职能的构建,不需要企业太大的投入,在组织机构上亦不会引起激烈变动,它基本上是利用原管理机构的各种资源,作局部的调整,将风险管理的重心前移,使之能起到预控的目的。因此,法律风险管理机构的构建,对企业带来的影响是很小的,但是它所具有的价值和可能带来的利益,却是明确和肯定的。风险管理职能的创建和运行,可以将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决策风险等经营管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利于企业在安全环境下稳步发展。
   
企业风险管理职能的创建,必将会同企业原管理职能发生交叉关系,因此,在重构企业职能管理机构,增加法律风险管理职能时,需要理顺风险管理同原管理职能之间的分工与互补关系,使之尽快的融为一体,发挥其应有的防范功能。

   
(四)各管理职能间的相互关系
    法律风险管理职能是以战略管理和执行管理为基础的,也是企业一般管理职能的扩展与功能重构。战略管理、执行管理、风险管理三种职能之间是一种相互制约并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发生转化的。例如:在危机处理中,风险管理职能就转化为企业最高决策层直接领导下的战略管理职能。同样,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在行使其主要职能时,兼有其他的辅助职能。如:技术开发部的主要职能是执行管理的技术管理,但它同时也是危机处理时的技术支持部门。
   
在上述企业职能结构中,表现了三类职能间的共生互补关系,尤其是法律风险管理职能的设立,使企业管理职能间的发生了质的变化。它不是企业原有职能体系的数量增加,其预控职能也不是从属性的服务性职能,而是企业管理系统内具有预防和控制风险发生的新功能。风险管理职能的设立,不但使企业管理职能更趋完善、更加实用,而且也使企业战略管理职能和执行管理职能的内容得到补充和完善。因此,风险管理是具有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的职能机制。

   
(五)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工作方案
    综观企业的自然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种风险,其最终的体现必然表现为承担经济责任的法律风险。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外投资、并购重组、资金借贷、知识产权管理等,由于决策失误、经营管理不善等风险,最终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必将带来企业被重组、解散、破产、清算等法律后果。因此,企业风险管理最重要方面就是企业法律风险的管理。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方案:

    1
、法律风险关节点的信息收集
   
企业决定要实施法律风险管理时,首先应当广泛地查找本企业容易发生法律风险的内部、外部的相关信息,包括已有案例、关键环节等内容。为了及时准确地获取有关法律风险的信息资料,企业应当把职责分工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
  
 企业法律顾问对收集上来的所有法律风险信息,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为下一步的风险评估工作提供依据。

    2
、法律风险评估
   
针对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信息,结合企业各项业务流程,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辨识、分析、评价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目的是掌握法律风险的分布情况和关键环节、影响程度等重要信息。

    3
、制定和实施法律风险解决方案
   
使企业根据法律风险的重要程度,按轻重缓急的原则排序处理,针对每一类法律风险、或某一项重大法律风险制定解决对策,形成法律风险解决工作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法律风险的具体目标,所涉及的管理流程,所需的条件,解决对策等,该法律风险发生前、中、后所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等。
   
企业法律顾问促使企业按照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法律风险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
、法律风险的监控与优化
   
企业应当以同行业重大法律风险案例或重要事件为教材,以本企业重大决策、关键业务流程为重点,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律监控,并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对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改进与优化。
   
法律顾问可以对法律风险管理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以便对新出现的风险和原有风险的变化重新做出准确评估。

   
三、结语  
    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建立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机制中,从微观上讲,是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法律预控,通过预控发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完善,逐渐优化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为企业创造一个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从宏观上看,建立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提高企业竞争力、提升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因此,有深远眼光的民营企业家,应在自己的企业切实建立起适合企业自身需要的法律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机制,在复杂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不断发展壮大。




更新:2009/3/23    转摘:www.lawceo.com  

主题:详解企业法律顾问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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