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负伤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问:我单位有一员工,因工受伤,现在其劳动合同到期。请问,该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与他终止劳动合同吗?
答:根据《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能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以经济性裁员的方式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到期可否终止劳动合同,要根据工伤的伤残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即该类员工不管劳动合同是否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与之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与该类员工终止劳动关系,除非员工自己提出。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终止。但终止五级到十级员工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更新:2009/4/21 转摘:www.lawceo.com
主题:因工负伤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分享
|
转载必看:本站允许非商业目的转载,但必须注明作者、文章出处、并做好本站主页或原文链接。复制本站网页内容和盗用本站图片用于商业用途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深圳实施特殊工时制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
下一篇:即使怀孕 6情况仍可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更新
个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