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志明 来源:http://www.lawfeel.com
今天一早,与同事一起到 南山区劳动局立一个案子,同事在办理相关手续,我则在大厅百无聊赖去玩弄着手机。
“我们不会帮你写的。”
“你们看看墙上贴的要求,按上面的要求交材料。”
……
劳动局工作人员的大嗓门令我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了过去,只看到一对老夫妻步履蹒跚地向我走来,然后慢慢在我旁边的位置坐下,两个人拿着两张劳动局的空白表格在反复地看,小声地嘀咕着。
过了几分钟,我转头看看他们,仍重复着上面的动作,脸上写满着焦急和无奈。
“有没有什么可能帮到你们的?”我忍不住问了一句。
老太太转头打量了一下我。
为了打消他们的疑虑,我递上了名片。
两位老夫妻看过我名片后,觉遇到了“救星”,把事情的经过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了出来:
老太太在某著名的XX火锅店工作,负责打面条,今年1月份在工作期间,打面条时把左手卷进了打面机里,现在伤口愈合后。企业虽然出钱给予治疗,却不承认是在工作期间受伤的,并且告知所有员工,不许为老太太作证,否则解雇,并扣下了老太太1月份至今4个月的工资,导致老太太无法申请工伤鉴定,所以今天来到了劳动局。
老太太把衣服卷着来给我看,我看到她的整个左手掌已经变形了,左母指已完全坏死,不能再动了,整个左掌和手臂上都是触目心惊的疤痕。按我的经验,伤残程度已达到至少6级,按有关规定,赔偿额至少10万元。
“有签劳动合同吗?”我问
“有,但是签完了没给我们。”老夫妻回答。
“有工作证吗?”
“有,但受伤那天收回去了。”
“有买社保吗?”
“没有”
“平时你们是怎么发工资的?是转帐吗?”
“是的,但他们是从公司取出现金存到我户口上的,现在每月有1600多。”
……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知道这是一个棘手的案子,通俗地说,对方已把主要证据消灭了。
“我听别人说,这个店势力很大,我们斗不过他们,我们只想能要回几千元就可以了。”老伯伯似乎在自语自言地说到。
“他们再大,也大不过法。我现在要赶去东莞处理一个案子,明天一早你按名片上的地址来办公室找我吧。”
“我们……几个月没收入了,这费用……”
“你不用花一分钱,我们来处理。”感觉自己很久没有说过这么有侠气的话了。
……
晚上,坐在这书桌前,我不知道明天这对老夫妻会不会来办公室找我。企业管理和法律都是我所熟悉的行业,这对老夫妻的问题,我绝不是第一次遇到,也不是第一次听说,更惨、更悲的案件每天都在上演,毕竟律师是见得最多人性阴暗面的职业。这案件的唯一特殊性在于作为XX火锅店这个全国有名的品牌店,难得就这样对待自己的员工?难道就这样进行管理?至少,在人们的心目中,你,不差钱。并且这是你作为一个名企业,有战略眼光企业应该去承担的基本义务。这对老夫妻的岁数应该跟我父母差不多,我想也会跟该企业大多数管理人员的父母岁数差不多,如果他们是你的父母,你又会如何?
名企业,我只想对你说,请多一些法律思维,也请多一些人性管理,对自己,也是对别人!否则你真的走不远。
(原谅我,在事实未完全确认,在判决没有生效之前,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便于公开这火锅店的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