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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较真”的父母
    作者:黄志明       来源:www.lawfeel.com黄志明个人法律空间

    “嘟……嘟……”
     记得睡前设定的是上午10点的闹钟,这么快就到了?拿起手机才发现是老爸的来电。
    “还没去律所呀?晚上又搞到半夜了,你怎么老喜欢半夜做事的。”又是一通开场“教育”。
    “深夜思路比较清晰嘛,我都这么大了,有分寸的啦。”我习惯了每次一样的回答。
    “嗯,也是。但也对身体不好,以后尽可能早点睡。”不知为什么,总觉从小无论我做什么事,理由是什么,老爸总是支持我的。也每当这时候会觉,无论多大,在他面前我都可以是个孩子。
    “我跟你妈现在在派出所。”老爸说。
    “嗯”就知道他没事不会上午给我打电话,可我也只是淡淡应了一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已习惯父母常常去派出所,不是处理承租者之间的纠纷,就是办什么证件,因此也没什么太多的反应了。
    “昨晚你妈去打麻将,走时忘记拿手机了,五分钟不到回去找,那些人都在,但手机不见了。就打电话报警,打了三次11040分钟后才派人来,来后第一件事不是调查,而是叫你妈上警车跟他们回派出所录口供。所以我们一早就来找他们领导,要求给个说法,这是明显的违法,不符合程序。”老爸一口气把事情的经过跟我说了。
     “需要我过去吗?”我问到。
     “不用,我们自己处理就可以了。”老爸豪气地回答。
     “嗯,记得不要跟他们争吵。如果他们所长不给一个满意的答案,就到区公安局或打110反应这事。再不行我们就行政起诉他们。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我简单交待了一下。
      挂了电话后,无奈地摇摇头,觉得自己还真的挺“不孝”的。半个月前,父母去医院检查身体,出来后发现自行车不见了,找医院赔偿,医院开始当然以没有收费,没有保管义务之类等等的理由不予赔偿,结果还是在协商后败给父母,赔了200元。结果半个月不到,又遇到一件这样的事,而每次我的能扮演的角色仅是给予“精神支持”旁观者。
       静下心去思考一个这样的问题,是父母为有我这个律师儿子而感到骄傲?还是我为有这样的维权较真父母而自豪呢?答案应该是后者。柏杨先生在其《丑陋的中国人》中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中国人天性软弱,这种软弱产生了无选择的宽容。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希望自己作为旁观者才好!就算自己身陷纠纷的泥潭,也要尽量地充当好好先生。宁愿自己吃亏,也不想直接面对问题。中国人讲求的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动干戈是最好的,大家一团和气,结果却都成为了圈养起来的绵羊。不晓得什麽是自己的权利,也不晓得保护自己的权力,每遇到一件事情发生,总是一句话:“算了,算了”。这就是中国人一向的民族性格,对罪恶几乎是无条件地宽容。可是,中国人却忘记了,罪恶如同一只凶猛的肉食动物,它的本性怎么会因为我们的宽容而改变?难道罪恶会因为我们的宽容而摇身一变为善良与仁慈?那是绝不可能的。那只是善良的国民们的自欺而已。”
      也许思想神游太远了,这一点点“鸡毛蒜皮”的事居然上升到中国人的人性的高度去了。就如同半个月前父母告知我医院丢自行车事件,我第一个反应是,如果真去诉讼,要回来的钱可能还不足以支付仅是去立案的油钱,更不用计算时间和精力的得失了。但是我却忘记了,当我在这样做的时候,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我去帮助实现另一种目的,这种目标可能并非我本意所要追求的东西,那就是社会的正义和公平。
      一个小时后,老爸再次来电告诉我,已跟派出所协商完了,派出所表示他们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已经赔偿一部新手机给我父母。
      我为有这样的较真的父母而自豪,因为他们通过维护个人权益,增进和实现了社会更一种目的。希望中国多一些这种较真的父母,少一些象我这般懒惰的儿女和旁观者,那么国家幸甚,民族幸甚。


更新:2009/7/1    转摘:www.lawceo.com  

主题:我那“较真”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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