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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卖不出去的月饼券竟让员工“吃进” 员工起诉要求退款获支持

   

     中秋前夕,某酒店客房销售员张先生按照客户要求,向单位预领了200张月饼券进行推销。谁料客户临时变卦,200张券最后只售出110张。眼看中秋临近,张先生向单位提出退还剩余的月饼券,但遭到了拒绝,并要求张先生买下这些月饼券,张先生为此诉至法院。黄浦区法院审理后,判决酒店退还张先生购买这些月饼券的款项。

 

【案情回放】

 

张先生原是上海一家高星级酒店的销售员,从事客房的销售工作。中秋节前,酒店推出月饼提货券并要求每个部门的员工进行推销。接到任务后,张先生便与酒店的老客户进行了联系。经推销,一位客户口头答应购买200份。

 

于是,张先生便以该公司的名义预先向公司认领了200张月饼券。然而,当张先生拿着这些月饼券准备交给该公司时,对方却临时改变了主意,只同意购买110张月饼券。此后,他找到酒店财务部要求退还剩余的90张月饼券,但财务表示不能退,并称如果客户不能支付这些月饼券的钱,就会从张先生工资、奖金中进行扣除。

 

不久,张先生提出了辞职,并再次提出把剩余的月饼券退还给酒店,但酒店仍未接受。为尽快办理完离职手续,张先生迫于无奈向酒店交付了1万元,买下了这些月饼券。手持这些早已过期的月饼券,张先生提出兑换月饼,但酒店表示早已没有月饼可供兑换。张先生认为,酒店强行要求自己购买没有使用价值的月饼券,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于是将酒店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酒店并不认可张先生的说法。酒店辩称,中秋节前一个月左右,张先生以客户名义领取了200张月饼券。根据公司规定,月饼券领取后必须在2周内付款,超过规定时间仍未付款的,相应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酒店还强调,公司并没有强迫张先生购买剩余的月饼券,是他未按规定支付月饼款,公司误以为他销售了全部月饼券。对此,张先生表示公司的确有这样的规定,但当时自己已经在2周内就将剩余的月饼券退回给了财务部,但对方拒绝接受。

 

法院审理后认为,酒店在张先生申请辞职后,以公司的“规定”为由,要求张先生购买剩余的月饼券,且无意向其交付已经买下的月饼,酒店此举已经侵犯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张先生要求酒店退还购买月饼券款项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论案说法】

 

问:酒店能否以内部规定为由,要求员工购买未推销出去的月饼券?

答:销售月饼礼盒并不是该酒店的主营业务,也不是张先生的职责所在。尽管张先生曾确认可完成推销200份月饼礼盒,但最终能否推销成功,取决于客户是否接受,销售人员并不能掌握主动权。销售人员一旦未能按预期将月饼礼盒全部推销,这一风险应由企业自行承担。企业经营必然存在风险,企业对此应有足够的预见,酒店不能通过“规定”的形式将风险转嫁于员工、由员工承担未完成推销而产生的风险。

 



更新:2013/6/12 23:42:56    转摘:www.lawceo.com  

主题:卖不出去的月饼券竟让员工“吃进” 员工起诉要求退款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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