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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假一罚十”非虚言 买家遇假货获十倍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 (文海宣) 不少商家为证明出售商品货真价实,打出“假一罚十”的承诺,然而,买家一旦遭遇假货,能否获得十倍赔偿呢?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商家出卖盗版办公软件,向买方索要货款未果,又被判处赔十倍赔偿的案件。

  华数公司是一家从事软件业务的公司,大海公司与其签订了购销合同,决定购买48套价值20万元的微软正版软件。合同约定,如果大海公司未能及时支付货款,承担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责任,如果该软件为盗版,华数公司承担十倍的赔偿。华数公司依约向大海公司交付了48套软件,但大海公司却未付货款。华数公司将大海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和违约金。

  大海公司称该48套软件为盗版软件,拒绝支付货款,并提起反诉,要求华数公司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承担10倍赔偿共计200万元。原来,大海公司收到软件后,发现这些软件的实物扫描COA条和包装上印制的COA条号码不一致,经大海公司联系华数公司的客服,客服多次保证软件为正版,华数公司又向大海公司出具了华数公司COME简体中文标准版条码扫描序列号和供应商版权承诺书等文件,保证该批软件为正版,并书面保证如果为盗版则愿意承担十倍赔偿。经微软公司鉴定,该批软件确为盗版。

  华数公司认为大海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提出异议,并将上述软件销售给他人,证明该软件为正版软件,大海公司所称的假软件并非自己销售,所出具的文件也是在大海公司的欺骗下出具的,整个诉讼就是大海公司精心设计的谋取高额赔偿的骗局。

  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华数公司依约向大海公司交付了软件,大海公司怀疑该批软件为盗版后,多次电话和邮件沟通,华数公司均保证软件为正版,承诺如果为盗版,将承担十倍的赔偿,经微软公司鉴定,该批软件为盗版软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正版软件的要求,华数公司无权要求大海公司支付货款和承担违约责任。相反,华数公司多次承诺,如果该48套软件为盗版,将以销售价格的十倍给买方以赔偿,该种约定为合同法规定的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虽然民事责任以补偿性为原则,但并不排斥当事人约定的惩罚性违约责任的有效性,并且该约定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最终判定,华数公司赔偿大海公司20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

  法官说法: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我国民事责任的承担以补偿性为原则,惩罚性为例外。补偿性原则即违约方一般仅需要补偿对方的损失即可,不需要额外赔偿;惩罚性原则即违约方补偿对方损失后,还要被处罚,如合同法规定的定金罚则,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定金的数额的赔偿款;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定的消费者购买假货可以获得双方赔偿;自行承诺的假一罚十等。惩罚性原则能够给违约方以惩戒,有利于制止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有被越来越多的适用的倾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和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金双方可以约定,上述案件中即是如此,华数公司对大海公司承诺如出售软件为盗版时赔偿十倍,符合该条的规定,法院据此做出了判决。一方面给大海公司以补偿,另一方惩罚了华数公司,也给社会上出卖盗版软件的以警戒。



更新:2013/11/14 10:33:02    转摘:www.lawceo.com  

主题:“假一罚十”非虚言 买家遇假货获十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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