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按钮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平台| 手机版
网站索引: 首页 > 公司法务 > 法学观点

法学观点

网店实名制今起施行 工商机关将核查店主身份
    

   中广网北京7月1日消息 今天起所有网店将实行实名制。

     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天开始正式施行。
  
    《办法》虽然没有明确网店是否一定要办理营业执照,但是却要求所有网店要实名制。而对于网店经营者的身份问题,《办法》要求作为网店交易平台的运营商一定要对网店经营者的真实身份进行核查。
  
    记者昨天从淘宝网、拍拍网以及有啊网等网购平台了解到,目前所有的网店卖家身份都已经通过核实,虚假信息的网店卖家将不能通过审查制度。

  目前,据记者了解,这次实名制的实行对目前的大部分网店没有太大影响,因为实名制而关店的案例为零。

    几家主要的网购平台目前对于卖家进行的审核主要有两个步骤。第一步先是索要身份证明,然后在公安系统进行实名制核实,确认身份证信息属实;第二步再在银行卡系统进行身份证与银行卡信息核实,用于确认开网店的卖家就是身份证信息显示的本人。

    专家表示,网店实名制的实施旨在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健康发展,在我国网购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但要看到,目前实现网店实名制这一美好愿景的难点在于核实实名登记相关手续的规范性、保证交易各环节的可溯性以及落实相关配套法规公开性,这些难题仍需在实施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来源:中国广播网      


更新:2010/7/1    转摘:www.lawceo.com  

主题:网店实名制今起施行 工商机关将核查店主身份 
分享 |
 
转载必看:本站允许非商业目的转载,但必须注明作者、文章出处、并做好本站主页或原文链接。复制本站网页内容和盗用本站图片用于商业用途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友情链接: 黄志明律师微博 总裁法律顾问网微博 纵横法律网 黄志明律师博客 深圳律师 法邦网法律咨询 贵阳律师 信阳律师 广州律师 天津律师 珠三角企业法律顾问网 黄志明律师个人法律空间 中国企业管理律师网 品众设计

版权所有 ©2009-2012 总裁法律顾问网-深圳律师团队-黄志明律师-企业管理.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90536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