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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操作失误引工伤 用人单位协议推责任

  一日,某物流公司驾驶员潘某在驾驶该公司的汽车运石头时,因操作不慎从车上摔下,造成两侧跟骨骨折,事后经认定为工伤,共花费医疗费用20634元。当日,潘某与该物流公司在交通管理大队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该协议约定由潘某自行支付受伤所需的医疗费。潘某因经济困难被迫出院,向法院起诉请求物流公司赔偿医疗费。物流公司称,调解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按约定医疗费应由潘某承担。


  法院认为,潘某与物流公司签订了《驾驶员聘用合同》,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潘某作为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支付医疗费用,而物流公司在事故当天与潘某达成协议,该协议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协议,遂判决物流公司向潘某支付医疗费。



更新:2011/7/6    转摘:www.lawceo.com  

主题:操作失误引工伤 用人单位协议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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